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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可以同时继承生父母与继父母双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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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可以同时继承生父母与继父母双方的房产?
更新时间:2026-08-21  阅读:

再婚家庭的财产继承一直是家事纠纷当中的高发领域。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继子女一旦继承继父母的房产,就会丧失对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资格。现实生活中,不少再婚重组家庭,子女幼年跟随一方父母再婚,长期和继父母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同时血缘关系上又和生父母保持亲属联系。当生父母、继父母先后离世留下房产,继子女能否两边都享有法定继承权利,往往会引发家庭成员之间激烈矛盾,走向诉讼。结合《民法典》及继承编司法解释,通过真实的司法案例,厘清这一继承法律问题。

案件背景

被继承人甲某与原配妻子婚后生育一子,也就是本案的继子女。二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尚未成年,抚养权归母亲所有。之后母亲带着孩子与乙某再婚,孩子尚未成年,自此与继父乙某长期共同生活。继父乙某承担孩子全部生活费、学费、医疗开支,照料孩子日常生活,直至孩子成年独立工作,双方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已经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扶养关系。 孩子的亲生父亲甲某离婚之后没有再婚,名下留有一套个人房产。多年之后,亲生父亲甲某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又过数年,继父乙某也因病离世,名下同样拥有一套房产,也未订立遗嘱。 此时,该继子女主张,自己既可以继承亲生父亲名下房产,同时也有权继承继父乙某的房产。但是继父乙某的亲生子女不予认可,提出抗辩:该继子女本身有亲生父亲,既然血缘上可以继承生父财产,就不应当再分割继父的房产,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份子女继承资格。双方协商无果,继父的亲生子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名下房产,房产全部由亲生子女继承。

庭审情况

庭审过程当中,继父的亲生子女提交户籍资料,证明继子女并非乙某血缘后代,主张继子女的血缘继承权应当优先,不能双重继承。 而本案继子女一方提交学籍档案、日常消费票据、邻里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未成年阶段长期跟随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继父承担全部抚养教育开支,生活起居均由继父与母亲照料,双方已经形成扶养关系。同时向法庭说明,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自己对亲生父亲遗产本就拥有继承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继承一方遗产就必须放弃另一方遗产。

法庭归纳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已经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是否会剥夺其继承生父母房产的法定权利。

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最高法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本案当中,继子女幼年即与继父共同生活,继父履行完整抚养教育义务,扶养关系客观成立,继子女属于继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血缘产生的继承资格并不会因为继父母的扶养关系而灭失,继子女依然是亲生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两项继承权并行,不存在互相排斥的法律效果。 最终法院判决,继父名下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由继父亲生子女与本案继子女共同分割;同时明确,该继子女同样有权参与分割亲生父亲遗留的房产,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之后,各方当事人均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点评

很多普通民众存在固有错误认知,认为继子女只能选择继承一方父母遗产。但继父母子女属于事实扶养形成的拟制血亲,养子女则会因为收养关系成立切断与生父母法定继承关系,二者存在本质区别。收养关系生效后,养子女不再继承生父母遗产;但是继子女不一样,继父母的扶养关系,不会切断原本血缘带来的法定继承权。 需要重点区分,扶养关系认定有严格标准,不是简单的名义上叫继父继母就可以。要综合考察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继父母是否承担经济支出、是否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生活照料、教育管教等综合事实予以认定。如果继子女在继父母再婚时已经成年独立,没有受到继父母抚养,也没有赡养继父母,则不存在扶养关系,就不能法定继承继父母房产,只能继承生父母财产。 另外还要注意例外情形,如果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继父母明确不再继续抚养继子女,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可以归于消灭,继子女就不再享有对继父母的法定继承权。

继子女继承房产相关问题

问: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两边都继承房产,会不会份额被减少?

答:不会。继承生父母、继父母遗产属于两套独立继承法律关系,互不影响。每一边都按照对应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人数,正常计算继承份额,不会因为拿了一边遗产,就降低另一边的继承比例。

问2:继子女可以两边继承,那是不是无论什么情况都可以?

答:不是。前提必须确认和继父母确实成立扶养关系。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之后,父母才再婚,没有接受继父母抚养,也没有赡养继父母,则只能继承生父母房产,无法法定继承继父母房产。

问3:如果继父母立遗嘱,不给继子女留房产,即便存在扶养关系,还能继承吗?

答: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即便已经形成扶养关系,如果继父母订立合法有效遗嘱,房产指定由其他人继承,那么继子女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这套房产。

文章总结

再婚家庭中,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允许同时继承生父母以及继父母双方的房产,这是民法典继承编以及司法解释明确确立的规则,继父母的拟制血亲继承权,不会抵消血缘带来的继承资格。 但是该权利建立在真实有效的扶养关系基础之上,并不是只要有继父继母身份就自动拥有。发生纠纷时,主张继承权一方需要提供完整证据,例如学籍记录、生活开支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存在长期抚养教育事实。同时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遗嘱,财产分配要优先遵照遗嘱内容。再婚家庭提前订立遗嘱,明确房产处置方案,能够最大限度避免日后家庭成员之间的继承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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