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5-10-13 阅读:
“假离婚” 在法律上不存在,只要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依法解除,此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不再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是否共有,取决于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登记情况及是否有书面约定等综合因素,不能仅以 “假离婚” 为由认定。
核心情形与归属判定

实务要点与风险提示
协议优先:离婚协议或书面约定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一般尊重约定。
出资证明关键:主张共有需提供银行流水、转账凭证、共同还贷记录等证据,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登记有公信力:登记虽非唯一依据,但在无相反证据时,法院多以登记状态判断权属。
规避政策风险:为规避限购、贷款、税费等而 “假离婚”,协议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或政策被认定无效,导致房产归属重新判定。
债务同步处理:购房贷款或债务同样需按上述规则认定为个人或共同债务,约定仅在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