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件:陈某婚前首付100万元购买房产,婚后与周某共同还贷80万元,离婚时剩余贷款150万元。周某主张分割房产,法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房产归陈某所有,陈某向周某支付补偿款40万元。这一案例折射出婚前首付房产分割的核心问题——如何平衡首付方与共同还贷方的权益?本文结合《民法典》及司法实践,解析婚前首付房产分割的四大情形与实操要点。
一、分割规则:婚前首付与婚后还贷的差异化处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婚前首付房产分割需区分以下情形:
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补偿款=共同还贷本金×(房产现值÷购房时价格)÷2.
案例:2025年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在“李女士诉张先生房产纠纷案”中,张先生婚前首付12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90万元,房产现值400万元。法院判决张先生支付李女士补偿款45万元(90万×400万÷200万÷2)。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或均等分割。例如,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在“吴某诉郑某房产纠纷案”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判决各占50%份额。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例如,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王某诉李某房产纠纷案”中,判决王某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归王某所有,李某无权分割。
双方父母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
按出资比例分割。例如,2025年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在“陈某诉周某房产纠纷案”中,双方父母各出资50万元,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判决各占50%份额。
二、分割难点:银行贷款变更手续的实操指南
若房产归一方所有,需办理贷款权利人变更手续,否则原贷款合同仍约束双方。具体流程如下:
银行审核:向贷款银行提交离婚协议、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银行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出具同意变更证明: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变更贷款权利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过户与抵押变更:双方携带银行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同步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
若银行不同意变更贷款人,获得房产方需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否则可能面临房产被拍卖的风险。
逾期还贷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甚至被银行起诉。
三、特殊情形:父母出资性质的认定与证据留存
父母出资性质的认定直接影响房产分割结果。若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需提供以下证据:
书面借款协议:明确约定出资为借款,并约定还款期限、利息等。
转账凭证:注明转账用途为“借款”而非“赠与”。
聊天记录或录音: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
风险提示:
若父母无法提供借款证据,法院可能推定出资为赠与。
口头约定的借款因证据不足,难以被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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