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被继承人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套住宅,老两口一直和孙子感情深厚,希望百年之后这套房子留给孙子。老人自行写下一份遗嘱,写明去世之后房产归孙子所有。老人先后离世之后,孙子拿着这份遗嘱,准备办理房产过户。老人还有两名子女,也就是孙子的父亲和姑姑。姑姑提出异议,主张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这份遗嘱不属于继承,属于遗赠,孙子没有在法定时限内表示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房产应当由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孙子一方认为,老人写遗嘱把房子留给自己,就是遗嘱继承,自己作为孙辈可以直接继承房产,不需要额外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双方争议无法调和,诉至法院。
庭审情况
庭审核心争议焦点:祖父母立遗嘱将房产给到孙子,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原告也就是孙子主张,遗嘱写明房产归自己,属于继承,拿到遗嘱就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没有时间限制。被告姑姑辩称,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老人通过遗嘱将房产给到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孙子必须在知道受遗赠起60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视为放弃。 法庭核查遗嘱原件、老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材料,确认老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孙子不在法定继承人序列之内。法官释明《民法典》的相关规则,区分三种情形。第一种,老人在世时,直接把房屋过户给孙子,属于生前赠与,过户完成产权转移;第二种,老人去世之后,通过遗嘱将房产给到法定继承人,属于遗嘱继承;第三种,老人去世后,遗嘱把房产给到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属于遗赠。遗赠和遗嘱继承规则差异很大,遗赠存在60日接受期限。本案中,孙子在知晓遗嘱内容之后,超过六十天才提出接受遗赠,已经超出法定期限。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案涉遗嘱本身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合法有效。但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老人在遗嘱中将房产留给孙子,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并非遗嘱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孙子得知遗嘱之后,超过60日才主张权利,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判决涉案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由老人的两名子女继承。
律师点评
很多普通家庭混淆遗赠、遗嘱继承、生前赠与三个法律概念,普遍认为老人写遗嘱留给孙子就是继承,这是非常常见的法律误区。 法定继承人范围里,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之中。所以,祖辈立遗嘱,约定身故后房产归孙子,不属于遗嘱继承,属于遗赠。遗赠最大的特点,就是有60天的除斥期间,逾期没有作出接受表示,直接丧失权利。 还有一种情形,老人还在世,直接将房产过户到孙子名下,这种属于生前赠与,适用赠与合同相关规定,不存在60日接受期限,但在过户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 只有一种特殊情形,属于隔代法定继承,也就是代位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孙子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祖父母遗产,这才属于法定继承,不受60日期限约束。很多家庭没有分清代位继承和遗赠,导致传承计划落空。如果老人打算把房产留给孙子,一定要区分不同方案对应的法律规则,提前做好安排。
相关问题问答
Q1: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此时爷爷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孙子,属于继承还是遗赠?
A1:遗嘱性质仍然是遗赠。代位继承发生在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场景。即便父亲早逝,爷爷通过遗嘱指定房产归孙子,依旧属于遗赠,需要遵守60日接受期限。
Q2:老人活着的时候,直接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属于遗赠吗?
A2:不属于。生前直接过户,属于赠与。遗赠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生效,赠与在生前完成产权转移,二者生效时间完全不同。
Q3:遗赠的60日期限,是从老人去世当天开始计算吗?
A3:不是。起算点是受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份遗赠遗嘱内容之日,不是老人死亡当日。但是一定要留存好作出接受遗赠意思表示的证据。
总结
老人想把房产给到孙子,要分场景判断法律性质。老人在世时直接过户,属于生前赠与;老人去世之后,通过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该安排属于遗赠,并不是遗嘱继承,需要在知道受遗赠起60日内明确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视为放弃。只有在父亲先于祖辈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依据代位继承分得房产,才属于法定继承。大家在做房产传承规划时,要分清遗赠、继承、赠与的区别,根据自身家庭情况选择合适方案,避免因为不了解时效规则,导致房产传承意愿无法落地。
上一篇:房产尚未办理过户,已经出具放弃继承公证,继承人还能反悔主张分割房产吗?
下一篇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