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杭州购房者小朱在购房不满10个月时,因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房,开发商却以“合同未约定退房条款”为由拒绝退款。这一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因退房引发的投诉中,37%涉及购房未满一年即要求退房的情况。本文结合最新法律条款与司法实践,解析购房未满一年退房的合法路径。
案例分析:小朱退房纠纷的法律焦点
小朱于2024年12月购买杭州某楼盘商品房,支付首付款120万元并办理贷款200万元。2025年8月,房屋出现墙体裂缝、地面下沉等问题,经专业机构鉴定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小朱依据《民法典》第563条,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退还全部房款及利息。
开发商则主张:
合同未约定“购房未满一年可退房”条款;
墙体裂缝属“一般质量问题”,可通过维修解决。
法律争议点:
购房未满一年是否构成退房的法定理由?
房屋质量问题需达到何种程度方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法定退房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以下情形购房者可解除合同: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渗漏导致无法居住)。
2025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小凯诉某地产公司案”中,法院明确:若房屋经维修后仍存在渗水、裂缝等影响居住安全的问题,即使购房未满一年,购房者仍有权退房。
约定退房条款
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90日,购房者可退房”,则购房者无需等待一年即可主张权利。例如,2025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王某诉某开发商案”中,法院依据合同条款,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承担
开发商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
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按LPR计算);
赔偿因退房导致的装修损失、临时居住费用等。
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李某诉某开发商案”中,判决开发商除退还房款外,还需支付购房者因租房产生的费用共计8.6万元。
操作建议:
购房者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并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据;
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退房通知,明确法律依据及诉求;
若协商无果,应在知道退房事由之日起1年内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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