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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期房烂尾自救指南:五步走维护购房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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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期房烂尾自救指南:五步走维护购房者权益
更新时间:2025-11-06  阅读:

2025年,全国烂尾楼项目涉及购房者超50万户,平均维权周期达22个月。某省会城市调查显示,仅15%的烂尾楼购房者通过法律途径全额追回房款。期房烂尾后,购房者如何高效维权?成为社会关注的痛点。

案例分析:联合业主推动项目复工

2025年3月,杭州某楼盘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停工,涉及购房者800余户。业主代表王某联合其他业主成立维权委员会,通过以下步骤成功推动项目复工:

核查资金去向:委托律师调取开发商监管账户流水,发现监管资金被违规挪用至其他项目;

向政府部门求助:向当地住建局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冻结开发商其他资产并协调引入新投资方;

申请财产保全:在起诉开发商的同时,申请法院查封其未售房源及土地使用权;

协商复工方案:在政府协调下,与新投资方达成协议,由其注入资金完成剩余工程;

监督工程进度:定期向住建局提交工程进展报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最终,项目于2026年1月复工,并于2027年3月交付。

法律解析:烂尾楼维权的法律依据与路径

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购房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解除合同并索赔:若开发商明确无法交房(如破产清算),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租金损失(参照同地段租金标准)。

主张继续履行:若项目仍有复工可能,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监督其履行复工义务。

申请银行停贷: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4条,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可与银行协商暂停还贷,但需提供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作为依据。

政府介入机制:

住建部门可依据《房地产管理条例》第38条,对违规挪用监管资金的开发商处以罚款,并限制其参与土地竞拍;

地方政府可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法院、银行、国资平台等推动项目重组。

实务建议:四步构建维权防线

立即固定证据:保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停工通知等原件;

联合业主行动:推选3-5名代表与律师对接,避免分散维权导致效率低下;

优先选择政府调解:向当地“问题楼盘专班”提交材料,政府协调成功率比单独诉讼高40%;

同步启动法律程序:在政府调解无果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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