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和仲裁主要有以下区别:
管辖依据不同:
仲裁:仲裁的管辖依据是双方当事人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愿选择不同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性质的组织。
诉讼:诉讼则依据法定的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房产买卖合同纠纷通常由房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随意选择。
程序灵活性不同:
仲裁:仲裁程序相对灵活,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审理方式、开庭时间等事项,例如可以选择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程序较为简便快捷。
诉讼:诉讼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判决等阶段,当事人不能随意更改程序,庭审过程也较为规范和正式。
审理人员不同:
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通常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法律或行业专家,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仲裁员。
诉讼:诉讼中的法官是由国家任命的,当事人无法自行选择法官,只能基于法定理由申请法官回避。
公开程度不同:
仲裁: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诉讼:诉讼以公开审理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都要公开,允许公众旁听和媒体报道。
裁决 / 判决效力不同:
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除非存在程序错误或其他法定撤销事由,否则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内容。
诉讼: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对二审判决仍不服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但再审申请不一定会被受理。
执行方式不同:
仲裁:仲裁裁决的执行主体为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保全要通过仲裁委员会向法院提出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生效判决由一审法院执行。诉讼时,法院可依申请或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生效判决也由法院自身强制执行。
费用不同:
仲裁:仲裁费用相对较高,包括仲裁机构的收费、仲裁员的报酬等,且一般无缓交、减交、免交情形。
诉讼:法院诉讼费用相对较为固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在符合条件时,当事人还可能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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