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一位父亲名下有一套住宅,晚年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写明:"名下房产由儿子某某个人继承,该房产仅归其一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儿子依法继承了这套房产,房屋登记到了儿子名下。几年后,儿子与妻子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妻子主张,房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儿子则持父亲遗嘱,主张房子明确只归自己个人,妻子无权分割。双方就这套房子的归属僵持不下,交由法院处理。
庭审情况
庭审中,妻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明确只归一方。但妻子认为,父亲的遗嘱虽然写了"只归儿子个人",但这句话表述笼统,不能排除自己作为配偶的份额。儿子一方则提交了遗嘱原件,主张遗嘱已经明确指定房产只归自己个人所有,依据法律规定,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分割。
法庭重点审查了遗嘱的内容和效力。经查明,该遗嘱由父亲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形式合法,是父亲的真实意思。遗嘱中明确写明"该房产仅归儿子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表述清晰、指向明确。法院认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案涉房屋系儿子依据遗嘱继承,且遗嘱明确排除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因此该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院判决
案涉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妻子关于分割该房屋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法律点评
父亲立遗嘱写明房子只归儿子个人,妻子离婚时能不能分,答案很明确:不能分。这背后的法律逻辑,就藏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里。该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同时留了一个重要的"但书"——"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也就是说,只要遗嘱明确写了"只归儿子个人",这套房子就被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妻子在离婚时无法主张分割。
这里要提醒几个关键点。第一,遗嘱里必须写清楚"只归个人"这个意思,不能只是笼统说"房产由儿子继承",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像本案这种写明"仅归其一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表述,才是有效的排除条款。第二,这份遗嘱本身要合法有效,形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立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这个规则是双向的,不仅针对儿子,父母想把财产只留给女儿、只留给任何一个子女而避免被其配偶分割,都需要在遗嘱里明确写明"只归个人所有"。遗嘱里的几个字,往往能决定一套房子的最终归属。
相关问答
问:遗嘱只写"房产由儿子继承",没写"只归个人",儿媳能分吗?
答:可能能分。如果遗嘱没有明确排除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婚后继承且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权主张分割。
问:遗嘱写明"只归儿子个人",但房子有共同还贷,怎么处理?
答:房产本身属于儿子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如果夫妻用共同财产还了房贷,妻子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主张补偿,而非分割房产份额。
问:父母想把房子只留给一个子女,遗嘱该怎么写?
答:应当明确写明"该房产仅归某某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保证遗嘱形式合法、立遗嘱人精神正常。
总结
父亲立遗嘱写明房子只归儿子个人,妻子离婚时不能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关键在于遗嘱里有没有写清"只归个人所有"这个排除意思,写清了,房产就是个人财产;没写清,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想把遗产只留给自家子女、避免被其配偶分走,一定要在遗嘱中把"只归个人"写清楚,同时确保遗嘱形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




